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固定投资 强度 (元/m2)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24WT079 | 厚街镇厚山现代化产业园 | 33599.11 |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 20 | 2.0≤R≤3.5 | ≤50% | ≥9300 | 工业机器人制造 | 1717 | 100 |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344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4-11-101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25年9月29日前开工,在2027年9月29日前竣工。
(四)若宗地竞得人注册住所不在东莞市厚街镇,则竞得人须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6个月之内,将企业及总部注册地变更至东莞市厚街镇;若竞得人是上市企业须同时将上市注册地变更至东莞市厚街镇,并承诺不得迁离东莞市厚街镇。(由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须经厚街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厚街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竞得人须与厚街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厚街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本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按用地面积≤5%总用地面积,且计容建筑面积≤10%总计容建筑面积控制。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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