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08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城市更新片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申元街小区)(二次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旭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澛港新区弋江生活服务中心7楼南二
成交金额:45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镜湖区城市更新片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申元街小区)(二次招标) 施工范围:镜湖区城市更新片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申元街小区)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54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成交单位业绩:
8.2.1万春街道乐苑小区室外生活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8.2.2繁昌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配置中水工程管道施工合同(S457省道段);
8.2.3繁昌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配置中水工程管道施工。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安徽省道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无个人签名,依据条款、法规资格审查中的资格条件不符合。
8.4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 51 号
联系方式:1555538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李工 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055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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