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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城市更新片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申元街小区)(二次招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4-02-20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08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城市更新片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申元街小区)(二次招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旭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澛港新区弋江生活服务中心7楼南二

成交金额:45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镜湖区城市更新片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申元街小区)(二次招标)

施工范围:镜湖区城市更新片区海绵城市改造项目(申元街小区)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建清、赵国正、陈李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54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成交单位业绩:

8.2.1万春街道乐苑小区室外生活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8.2.2繁昌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配置中水工程管道施工合同(S457省道段);

8.2.3繁昌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配置中水工程管道施工。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安徽省道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无个人签名,依据条款、法规资格审查中的资格条件不符合。

8.4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 51 号

联系方式:15555386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李工 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055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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