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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城核心地区20-02-02地块规划学校(勘察)

· 2023-05-22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龙华新城核心地区20-02-02地块规划学校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3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新城核心地区20-02-02地块规划学校(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34001
工程类型:勘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龙华新城核心地区20-02-02地块规划学校(勘察);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5-22 09:00 至 2023-06-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02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6-07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何工
办公电话:0755-23336973
传真:
手机号码:1501268372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工业区3栋4-5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工
办公电话:1857559694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34001001
标段名称:龙华新城核心地区20-02-02地块规划学校(勘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1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94.89662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经招标人审定的勘察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有 )、超前钻( 如有 ) 以及其他勘察相关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同时做好与设计及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等相关服务工作。
计划总投资:28457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 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其他成员单位至少具备上述要求资质中的一项,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选址于民治街道民塘路以东、玉龙路以南、深远南路以西、民丰路以北的龙华新城核心地区20-02-02地块,用地面积16162平方米,拟建设一所36班/1680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总建筑面积按40532平方米进行控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保障性住房、地下人防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 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其他成员单位至少具备上述要求资质中的一项,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重要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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