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榔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5051
二、项目名称:泾县榔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泓淼环境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泾县泾川镇贺村路财富市场d-301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肆万元整(134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叁拾肆万元整(134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5.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榔桥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榔桥镇境内公路、205国道沿线、12个行政村及滨河社区等全范围垃圾清运、垃圾中转服务(由榔桥镇中转站运到宣城焚烧站)等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沈英群、周耀勤、项建平(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1594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榔桥镇人民政府、安徽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榔桥镇街道、泾县泾川大道106号,联系电话:19565726980、1585635263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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