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500-01277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城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城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评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7号甲(塔湾街7号甲)2026-040室
中标(成交)金额:1,960,000(元)
评审总得分:8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城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城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C0702030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在本溪市城市功能区建设10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计划在平山区建3个、明山区建4个、溪湖区建3个,选址工作基本完成。2024年10月建设完成,2025年1月1日与国家、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式运行,运维期3年。所需设备及监测内容要符合生态环境部噪声自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要求:在本溪市城市功能区建设10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计划在平山区建3个、明山区建4个、溪湖区建3个,选址工作基本完成。2024年10月建设完成,2025年1月1日与国家、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式运行,运维期3年。所需设备及监测内容要符合生态环境部噪声自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2024年10月建设完成,2025年1月1日与国家、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式运行,运维期3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昌乐、彭亮、李万晶、姜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城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4-4487197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 15641415966、15641415866
3. 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王晓丹
电 话: 13898203336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