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0日 11:24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凉山州民族中学南北校区师生生活服务中心经营权承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凉山州民族中学 | ||
行政区域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0日 11:24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永红、薛涛、谭卫(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37.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3301159 | ||
采购单位 | 凉山州民族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0834-3301159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昌市凯乐路75号(心苗幼儿园旁大门内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 0834-3305511 |
一、项目编号:LSZJ-2022-0829(招标文件编号:LSZJ-2022-0829)
二、项目名称:2022年凉山州民族中学南北校区师生生活服务中心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1:凉山州德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中路134号
中标(成交)金额:2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2:凉山州宇浩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北路188号生活服务楼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12.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包1:凉山州德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凉山州民族中学北校区(高中部) | 合格的符合国家标准(含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学习用品、饮料、副食、日用百货等,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管制物品、不健康的书籍等(具体经营范围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禁止售卖方便面、辣条、口香糖、瓜子等食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所有售卖商品需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标准。 | 1、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卫生用品行业相关规定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货物质量,所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2、供应商须具有相对稳定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仓储中心,所有货物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货食品必须有 安全标识QS或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商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3、如出现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包装破损等被检查发现或被举报价格高于市场价(商家促销的除外)情况的,一经查实每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5000元。扣完后,合同自动终止,所有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生活服务中心因和师生保持良好的服务关系,如发生和师生发生冲突,从重处理。 5、做好商品进货入库验收记录,对库房的商品要随时清理,对过期商品要马上销毁,做到先进先售,不积压食品。食品出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设备。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高地。 6、生活服务中心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无卫生死角。商品必须有防蝇防鼠,防尘保洁设备。所有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7、成交供应商需指派专人专车配送货物。 | 三年(2022年秋季开学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为止)。合同一年一签(学校考核合格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将终止合同)。 | 1、秉着服务于师生的目标,生活服务中心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超市(如达达超市、佳佳超市、中集超市)同类货物的价格,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或刁难学校师生购物; 2、应确保生活服务中心内食品安全,禁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所进商品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质保期或有效期等标识,必须完整清晰。所有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在质保期以内: 3、生活服务中心经营要按合同要求无条件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管; 4、生活服务中心从业员工都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上岗证方可上岗; 5、承包商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不能破坏房屋的基本结构。对生活服务中心进行的二次装修和线路改造,须经学校同意方可实施,二次装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担,学校不支付装修费用,经营期满后生活服务中心内货架及其它设施设备产权自行处理。 6、成交人应牢树安全意识,并承担租赁期间出现的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及其它安全问题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包2:凉山州宇浩商贸有限公司 | 凉山州民族中学南校区(初中部) | 合格的符合国家标准(含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学习用品、饮料、副食、日用百货等,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管制物品、不健康的书籍等(具体经营范围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禁止售卖方便面、辣条、口香糖、瓜子等食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所有售卖商品需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标准。 | 1、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卫生用品行业相关规定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货物质量,所售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 2、供应商须具有相对稳定配套的物流配送中心,仓储中心,所有货物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货食品必须有 安全标识QS或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商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 3、如出现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包装破损等被检查发现或被举报价格高于市场价(商家促销的除外)情况的,一经查实每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5000元。扣完后,合同自动终止,所有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生活服务中心因和师生保持良好的服务关系,如发生和师生发生冲突,从重处理。 5、做好商品进货入库验收记录,对库房的商品要随时清理,对过期商品要马上销毁,做到先进先售,不积压食品。食品出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设备。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高地。 6、生活服务中心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无卫生死角。商品必须有防蝇防鼠,防尘保洁设备。所有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7、成交供应商需指派专人专车配送货物。 | 三年(2022年秋季开学起至2025年春季学期末为止)。合同一年一签(学校考核合格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将终止合同)。 | 1、秉着服务于师生的目标,生活服务中心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超市(如达达超市、佳佳超市、中集超市)同类货物的价格,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制或刁难学校师生购物; 2、应确保生活服务中心内食品安全,禁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所进商品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质保期或有效期等标识,必须完整清晰。所有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在质保期以内: 3、生活服务中心经营要按合同要求无条件接受学校及相关部门的监管; 4、生活服务中心从业员工都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办理健康证、上岗证方可上岗; 5、承包商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不能破坏房屋的基本结构。对生活服务中心进行的二次装修和线路改造,须经学校同意方可实施,二次装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担,学校不支付装修费用,经营期满后生活服务中心内货架及其它设施设备产权自行处理。 6、成交人应牢树安全意识,并承担租赁期间出现的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及其它安全问题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红、薛涛、谭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州民族中学
地址:0834-3301159
联系方式:高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凯乐路75号(心苗幼儿园旁大门内5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0834-330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 0834-33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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