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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幸福生活节”党群便民服务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2024-02-22


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幸福生活节党群便民服务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年2月22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幸福生活节党群便民服务系列活动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各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堡垒、家园功能,不断丰富多样化、精细化、特色化的为民便民亲民服务供给,提升党员群众对党群服务中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在2024年4月-9月期间于新湖街道六个社区,每季度开展1场便民大集市活动,主要提供义诊、义剪、特色文化体验等便民服务,共计12场。

项目预算金额:195,228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55-88215541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222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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