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H2022DF104531 | 项目名称 | 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市紫云路292号南区部分房屋出租标的5:12号生活服务用房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建筑大学 | 项目类型 | 房产 |
挂牌价格 | 1.806 | 挂牌期间 | 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portal.aaee.com.cn/portal//page?to=proUtrm&proId=0d81c05b03094008811bec4dbdc0ee94&packId=7d39429c19884b78ae291b07a42371c1 |
转让说明事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标的可经营行业及经营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市紫云路292号南区部分房屋出租项目各标的经营行业及经营要求一览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0、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叉口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3座21楼;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6699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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