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弗瑞登小区2、3栋6台电梯更换工程 | 1,800,000.00元 | 6 | 台 |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1. 本次比选允许竞选人以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身份参加竞选:
1.1 竞选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造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 具有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1.2竞选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代理商或经销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代理商或经销商不能再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电梯安装单位。
(3)具有竞选货物制造商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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