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濮阳盛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部项目批准:业主为濮阳盛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框架协议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濮阳盛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生活垃圾清运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2025】-03-21
(3)预算金额:31元/车次
(4)采购内容及规模:濮阳盛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辖区内非生活垃圾清运。
(5)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7)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截图);
3.3、特定资格: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垃圾处置核准证及垃圾消纳场所的合作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 22 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 3 月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