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挂牌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店口镇23-014号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为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53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店口镇23-014号 | 征地面积(m2) | 27721.6 | |||||||
土地坐落 | 店口镇杨梅桥工业区 | 出让土地面积(m2) | 26541.8 | |||||||
用地性质 | 工业(金属制品业) | 出让年限 | 50年 | |||||||
起始价 (万元) | 2031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07 | 增价幅度(万元) | 102 | |||||
投入产出 标准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亩 | ||||||||
土地产出 | ≥500万元/亩 | |||||||||
土地税收 | ≥30万元/亩 | |||||||||
规划建设 标准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10%-15% | 建筑高度 | 低-多层 | |||||||
建筑风貌 | 简约现代风格,色彩稳重,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 |||||||||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建筑面积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且地块内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 |||||||||
能耗标准 | 1.单位能耗增加值:≥1.7万元/吨标煤; 2.无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用能产品、设备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 3.单位产品能耗符合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 | |||||||||
环境标准 | 1.符合诸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2.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3.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4.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5.禁止电镀、钝化、酸洗、磷化、阳极氧化、发黑、黄铜熔铸和铅、汞、镉、铬、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6.单位排放增加值:≥1704.7万元/吨 | |||||||||
安全要求 |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 ||||||||
消防安全 |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管理 | |||||||||
其他 | 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 |
出让地块的各项指标以相关职能部门解释为准,人防设施“配建指标、防护等级、战时功能、异地建设”等建设要求和指标严格按照人防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有,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国家,产权统一登记至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作为人防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负责人防工程的平时出租、使用和多元化经营管理。该地块不得分割销售。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024年11月6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申请人需取得《诸暨市工业用地出让准入审查表》。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前。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7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时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竞买申请
(一)公开出让资料取得
有意竞买者可通过可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进入“绍兴市—诸暨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出让地块规划图、现状图;
4.竞买申请书(样本);
5.声明书(样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7.授权委托书(样本);
8.退款指示函(样本);
9.拟成立新公司申请(样本)
10.竞得入选人通知书(样本);
11.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13.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14.地质资料汇交告知单(样稿)
15.其他相关资料。
(二)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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