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医疗健康产业园起步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标)桩基础检测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医疗健康产业园起步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标)桩基础检测单位的选聘工作,请符合条件和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海南保发健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医疗健康产业园起步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标)桩基础检测单位 三、项目规模 项目概况: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医疗健康产业园起步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标(保集2023-01号地块)拟建 A01栋综合楼,4层,建筑高度18.8米,建筑面积8935.01 平方米,含有综合楼(科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工业生产研发、临时展厅、食堂等功能。A02 栋员工宿舍楼,5层,建筑高度18.30米,建筑面积5854.88 平方米。A03~A06 栋组图厂房,4层,建筑高度23.25米,建筑面积8103.6平方米。A07~A08 栋厂房及仓库,3层,建筑高度22.25米,建筑面积24326.28 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725.4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7219.77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44648.02 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261.52 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1310.23平方米厂房及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为厂房4栋、成品仓库2栋、办公及宿舍配套各1栋、变配电等设备用房,配套建设停车位、室外水电、道路广场、围墙、值班室、大门、屋顶光伏等配套设施。 四、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A标)桩基础检测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及后续服务工作。桩基检测按照施工图纸及《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并出具符合质量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报告全面、准确、有效,满足设计需求。须通过验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五、报名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查验记录)。 2、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 3、近三年内有同类型业绩。 4、参选单位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5、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