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汉中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HKHT2014-41-03-2 | 宗地面积 | 6782.3㎡ | 宗地坐落 | 汉台区铺镇贺坎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容积率 | >1.1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15% |
起始价 | 356.071万元 | 保证金 | 356.07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24年8月22日16时00分 | ||
备注 | HKHT2014-41-03-2号宗地按标准地出让,依据2024年第2次收储会研究确定的六项控制性指标执行。 (一)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小于300万元/亩; (二)亩均税收:不小于10万元/亩; (三)用地标准:①建筑系数:≥40%;②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用地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面积的15%; (四)建筑容积率:≥0.8; (五)能耗标准:①单位能耗增加值:2万元/吨;②单位碳排放增加值:0.82万元/吨; (六)装配式建筑:低多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22%,中高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18%,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 特别约定: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与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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