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40043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26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6-27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7-1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7-1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县牌楼乡牌楼村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测绘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围行审投 [2024]3 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申请债券资金 ,出资比 例 10 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该项目的 测绘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的沿河村庄 。
2.2 建设 规模 : 新建污水主管道约 12km、分支管道约20km。项目含管沟土方、管道包封、污水检查井及跌水井、收水口、地面破坏恢复等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完成。
2.4 招标范围 :围场县牌楼乡牌楼村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测绘 服务等 。
2.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测绘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 4 信誉要求:根据《 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 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 20 24 年 06 月 20 日至 20 24 年 06 月 26 日 17:00 前 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如投标人未及时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 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质疑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提交。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依据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通祥街 137号
联系人: 夏鹏飞
电话: 0314-752818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格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汇强大厦 B座1304
联系人: 王菲菲
电话: 0314-703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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