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文化旅游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CYC-202 2 - 28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文化旅游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珲发改审批 [202 2 ] 85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珲春东北亚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 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 珲春市文化旅游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珲春市新华街北侧,库克纳路东侧,津浦路西侧,高铁线路南侧 ;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 128614.50㎡,总建筑面积14628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634.00㎡,地下建筑面积12652.00㎡。新建建筑8栋,其中:文旅产教综合楼1栋,文化产业交流中心1栋,产业孵化楼2栋,产业研发楼1栋,旅游产业综合楼1栋,生活服务楼1栋,餐饮中心1栋。同时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
2.4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5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2 年 10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 5 年 12 月 31 日,工期 1175 日历天 ;
2.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近 三 年 ( 201 9 年 -202 1 年 ) 具有至少完成一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
3.4 近三年(201 9 年 -202 1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若投标人为 20 2 1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行为,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7 拒绝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3.8 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和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 (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
2、 企业 资质证书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3、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
4、项目经理证;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
7、 外省企业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查询截图;
8、 信用中国()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出之后 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持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报名登记, 并于上述时间内 持 投标人报名表 和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到 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 2 2 年 10 月 9 日 下 午 14 时 00 分,地 点为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吉林省珲春市龙源东街 1066号,珲春市政务中心4楼) ;
5. 2 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当地防疫政策为准)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参与招投标活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 元整 ;
5. 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 上发布 。
7.联系方式招标人: 珲春东北亚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泽
电 话: 0433-8175008
招标代理机构: 珲春宇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珲春市世纪公馆 4号综合楼401室
联系人:姜工
电 话: 0433-771599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 2 2 年 9 月 13 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