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108-440000-04-01-938613 | ||||||||||||||||||||||||||||||||||||||||||||||||||||||||||||||||||||||||||||||||||||||||
投资项目名称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后勤保障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后勤保障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25%、银行贷款 75%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韶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驻地内部办公、生活区域日常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维护、食堂服务等后勤保障;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 后勤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2〕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于清远市佛冈县佛冈互通立交,向南依次经过广州市从化区,花都区,终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枢纽互通立交,与北二环高速公路相交并顺接华南快速路。 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改扩建项目管理处(简称广韶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驻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福从路索芙特集团产业园,园区内设置办公、宿舍、食堂区域,总面积约3480m2。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范围:广韶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驻地内部办公、生活区域日常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维护、食堂服务等后勤保障;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服务期限:暂定36个月,计划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 (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4)。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 年 5 月 14 日至202 4 年 5 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 网上投标登记 ,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 彩色盖章扫描件 发送到 guangshaokuojian@163.com (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注:《投标登记申请表》: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中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并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4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福从路索芙特集团产业园办公楼 2 楼(广韶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 邮 编:510990 电子邮箱:guangshaokuojian@163.com 联 系 人:幸工 电 话:19120072920 2024 年 5 月 14 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注: 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后勤保障服务是指物业管理、或食堂(餐饮)、或卫生保洁(或清洁)、或绿化维护服务相关工作。 2.近5年指自2019年5月1 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项指单份合同项。 3.合同金额以合同协议书或结算书(二者不一致时,以结算书金额为准)注明的金额、或原合同与补充协议累计金额,或通过合同中注明的单价与数量计算的金额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揽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6.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其完成的相关工作内容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内容,此业绩不予认定。 7.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3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作需要。 2.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仅需按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格式进行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主要人员名单及其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招标人面试合格后作为实际投入的主要人员。 3.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续上表
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服务方案)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服务方案)得分=A+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36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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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4)。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至少承揽过 1 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且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 14 日至2024年 5 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 guangshaokuojian@163.com(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5-14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20 23:59: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0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4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6-04 09:30:00 开标地点: 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福从路索芙特集团产业园办公楼 2 楼(广韶高速公路改扩建管理处) | ||||||||||||||||||||||||||||||||||||||||||||||||||||||||||||||||||||||||||||||||||||||
招标人联系人 | 幸工 | 联系电话 | 191200729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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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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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 联系电话 | 020-29006399 | ||||||||||||||||||||||||||||||||||||||||||||||||||||||||||||||||||||||||||||||||||||||
发布责任人 | 李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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