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需要,安徽省生态环境永升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拟对泗县红星美凯龙项目保洁服务劳务委外(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泗县红星美凯龙项目保洁服务劳务委外(二次)比选
(二)招选人:安徽省生态环境永升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三)其他: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泗县虹乡路与花园路交口红星美凯龙项目
(二)比选范围:1、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总建筑面积29935.86m²,地上建筑面积为22863.09m²,地下建筑面积为7072.77m²(其中设备用房面积1418.96m²、非机动车库面积998.08m²、家具商场面积4655.73m²),室外约14000m²。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排保洁人员到泗县红星美凯龙项目工作,服从业主及甲方现场管理,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工作要求:
保洁内容:1、负1-4楼公共区域、办公区: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玻璃(包含商铺对着公区的玻璃隔断)、踢脚线/板、指示牌、服务台、工作台、设备用房、消防栓箱、防火门、门、窗、不锈钢、消防栓、指示牌等(不含外墙的玻璃幕墙,但因参选人造成商户保洁后的污染,由参选人自行解决);
2、电梯轿厢: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及照明、内壁、门、框、按钮板、门槽、地面等;
3、自动扶梯: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扶梯面的灰尘,不锈钢上油等;
4、消防疏散通道: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风口、扶手、指示牌、玻璃窗等;
5、室外广场:包括但不限于广场地面、各种标识、垃圾桶、水景观等;
6、停车场外广场及各类设备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棚面、日光灯、各种管道柱面、消防栓、门、踢脚线/板、交通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地面、洗手间、各种标识、库房、风机房、楼梯间、垃圾房、控制室、办公区、消防通道等。
(四)工期要求:服务周期三年,服务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其他:乙方需配备保洁领班1名,保洁员7名,同时确保每天正常出勤人数不少于7人,若业主方有大型活动需增加人手等安排,乙方承诺通过增加人数及工作时间等方式配合甲方及业主工作的开展,以确保按甲方及业主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人员增加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业绩要求:参选人近三年来(2022年9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5万元及以上的日常保洁或物业管理服务(含日常保洁业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审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参选保证金
(一)参选保证金:/元
(二)参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参选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三)参选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参选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参选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参选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元,否则,视为参选保证金缴纳失败。
2、参选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参选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参选保证金或未按所参选标段递交参选保证金或所参选标段未收到参选保证金,均视为所参选段保证金未到账。
4、参选保证金退还:中选人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所有参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备注:在项目招选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参选报价说明
(一)本工程控制价采取方式方式1
方式1:控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855000元(增值税税率: 6% ) ,控制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806603.77元。
方式2:其他:/
注意: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1、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 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2、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中选人未发生比选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无工期延误、无质量问题、无其他违约等),中选人可向招选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选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1、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参选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选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
2、如发现中选人参选文件中的内容造假,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没收参选保证金,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四)其他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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