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龙告〔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亩、万元 |
序 号 | 地块编号 (土地使用者) | 土地 座落 | 规划设计要求 | 供地方案 | 备注 | ||||||||||||
规划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高度 (米)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及 开竣工要求 | ||||
1 | 510504-2025-C-015 | 龙马潭区双加镇 | 12916(合19.374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1.2(下限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 ≤55(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12(备注:位于机场净空范围的项目建筑及附属物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有微波、气象等限高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挂牌出让 | 12916(合19.374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23 | 90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
2 | 510504-2025-C-016 | 龙马潭区双加镇 | 20379(合30.5685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1.2(下限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 ≤55(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12(备注:位于机场净空范围的项目建筑及附属物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有微波、气象等限高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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